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温州市瓯海区摄影协会
温瓯总工〔2011〕66号
关于举行温州市瓯海区首届机关干部职工摄影展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使摄影能更好地为工作服务,在营造文化氛围、创建学习型机关、打造文明单位中发挥积极的作用;为了使摄影能对广大机关干部、职工陶冶情操、倡导健康生活发挥积极的作用,特举办瓯海区首届机关干部职工摄影展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摄影主题
本届摄影展的主题为:“瞬间”。拍自工作、生活、出差、休养、旅游等场合的瞬间摄影艺术作品均可。鼓励拍身边的事,拍瓯海的美景。
二、征稿规则
1、对象:瓯海范围内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均可以参加(包括在瓯海的市直属单位和机关离退休人员)。
2、作品:黑白、彩色不限;单幅、组照均可。组照每组不超过六张,每张照片必须注明“xx组照之一”、 “xx组照之二”,以此类推。
3、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。不收复制、拷贝、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。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4、新闻、纪实、人文题材的作品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影响其真实性、准确性的改动。
三、征稿方式
1、网上征稿预选。
为了征稿、投稿方便,加强作品交流,倡导低碳环保,特在影像传媒网和中国瓯海网开设《温州市瓯海区首届机关干部职工摄影展》专门网页和专区,参与者可直接上网投稿(格式为JPG,长边800像素为限,大小500k以内)。网上投稿完毕后,请专家在网上预选出100幅入围作品。预选入围者将作品打印成16寸以下、10寸以上的纸质作品,上交影展组委会。
2、个别不会上网操作的投稿者,也可以直接将作品打印上交影展组委会。
3、网上征稿时间。
网上征稿从2011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2年3月15日止。
4、预选入围者纸质作品的上交时间和纸质作品的评比时间另定。
四、作品展览评选
1、展览
在所有征集的作品中挑选120余幅优秀作品用于展览。展览时间:2012年五一节期间,地点另定。
2、奖励
为了鼓励创作优秀作品,本次影展特设“温州市瓯海区首届摄影展作品奖”,对获奖作品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;为鼓励单位广泛开展摄影活动,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。
(1)作品奖:
金奖二幅
银奖四幅
铜奖六幅
优秀奖八十八幅
(2)组织奖:
单位组织奖,若干。
五、邀请参展
凡在瓯海区摄影协会担任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主席、副主席、顾问的,均邀请其作品参加展览,但不参加评奖。
六、培训讲座
为了借这次影展活动推动机关单位摄影的普及与提高,特在征稿期间举办若干期摄影培训讲座,欢迎广大机关干部、职工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。
七、组织机构
本次摄影展由瓯海区总工会、瓯海区文学艺术联合会、瓯海区地方志办公室、瓯海区信息化管理中心、瓯海区摄影协会、影像传媒网共同主办。由瓯海区摄影协会具体承办。
八、本次影展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 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州市瓯海区摄影协会
2011年10月8日